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简称外汇局广东省分局)为南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顺利办理了广东省首笔融资租赁母子公司共享外债额度试点业务,开辟了广东融资租赁企业跨境融资的新通道,融资租赁公司通过设立特殊目的(SPV)子公司开展飞机、船舶等大型设备租赁业务逐渐成为常见模式,SPV子公司往往面临外债额度不足的跨境融资困境,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出台了融资租赁母子公司共享外债额度试点政策,允许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公司与其设立的SPV子公司共享外债额度,SPV子公司在自身外债额度不足的情况下可使用母公司尚未使用的外债额度借用外债,有效盘活融资租赁公司内部跨境融资资源,外汇局和银行第一时间便开展了政策宣导和业务办理服务,”南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晓风在办理业务后感慨道,在获悉南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存在共享外债额度的诉求后,外汇局广东省分局立即与企业开展“一对一”政策宣导,为南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及其两家SPV子公司高效办理母子公司共享外债额度和外债登记业务,南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两家SPV子公司因净资产过低,为企业开展经营租赁飞机及相关外汇业务提供资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