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调整我市失业保险金下限标准的通知》(锡人社发〔2025〕23号)文件精神,我市失业保险金下限标准由1673元/月调整为1751元/月,执行对象为2025年7月份在领失业保险金及以后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此次失业保险金下限标准的调整,进一步提高了失业人员的生活保障水平,补发金额是如何计算的呢,举例1:张先生2025年4月开始领取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为当时最低标准1673元/月,2025年9月将收到补发金额78元,举例2:吴女士2025年5月开始领取失业保险金,2025年9月将收到补发金额156元,举例3:黄先生2025年6月开始领取失业保险金,2025年9月将收到当月失业保险金与补发金额共计1907元,即发放2025年9月失业保险金1751元,合计1751元+156元=190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