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第八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深圳交易团龙华分团工作方案》,做好我区交易分团组织和招商等有关工作,区商务局起草了《第八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深圳龙华交易分团(企业团)资助申报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并形成起草说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在公示之日起7日内,即2025年10月29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一、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捷顺科技中心B座1811,并在信封上注明“第八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深圳龙华交易分团(企业团)资助申报操作规程修改意见”字样,并在标题注明“第八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深圳龙华交易分团(企业团)资助申报操作规程修改意见”字样,单位提出意见的,请在意见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意见的,请在意见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手写签名),联系人:陈小姐,龙华区商务局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