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及2020年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清算申报的通知》(财办建〔2022〕4号),厦门市收到本地区2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申请材料,涉及新能源汽车7358辆,补助资金37191.7433万元,按照清算通知要求,厦门市组织对上述2家企业进行资料审核和财务审核,根据审核结果,2家企业7358辆新能源汽车满足申报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至2022年6月6日,公示期间如有相关意见和建议,欢迎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反映,我局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保密,联系电话:市纪委驻市工信局纪检组0592-2896856市工信局行业管理处0592-2896584来访时间:正常工作时间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61号市政府东楼824室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