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管技工院校: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动员技工院校全面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的通知》(人社厅函〔2025〕126号)有关要求,主动开展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四位一体项目化培训模式,技工院校成为职业技能培训的重要阵地,提高中级工以上职业技能培训比例,对承担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教师,技工院校可以相关专业学制教育课程资源为基础,支持技工院校联合企业积极参与新产业、新技术、新职业和数字技能培训教材及教辅材料的开发与更新工作,夯实技工院校开展培训工作的基础,技工院校要做好培训结业考核或职业技能评价工作,全力支持技工院校提升培训能力,各地要将技工院校参与“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作为大力发展技工教育重点工作,并将技工院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情况作为办学质量评估的重要内容,各技工院校要建立职业技能培训质量评估机制,各技工院校要依托5+2就业之家开展精准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