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现就开展第十三批广州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广州市属企事业单位(含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二、申报条件申请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5.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保障,具备创新性的博士后科研项目,3.已与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合作并成功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通过“广州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业务入口,并上传填写完整的《广州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表》、《广州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单位一览表》(附件2、3),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按属地原则报送所在区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审核,(二)审核各主管部门、区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核,并于11月18日前将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提交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三)评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开展评审,(四)公示专家评审结果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附件:1.业绩证明材料上传清单和要求.docx2.广州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表.docx3.广州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单位一览表.xls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10月17日(承办处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