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四川省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培训人员采取个人自愿申报、择优推荐方式产生,一、申报要求培育对象应满足从事主导产业、发展势头良好、热衷联农带农的总体要求,(2)面向农民合作社理事长、家庭农场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社会化服务组织负责人、市县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负责人及种养大户等带头人(仅限乡村人才,原则上不遴选省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大型企业负责人,二、遴选程序通过个人申请、县级申报、市级推荐、省级甄选、部级备案的程序,申报人员严格按照培育工作要求,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对申报人员信息进行初审,农业农村厅、财政厅组织专家确定带头人培育“头雁”省级推荐名单,三、培训方式采取累计一个月集中授课、一学期线上学习、一系列考察互访、一名导师帮扶指导的“4个一”培育模式,对带头人开展为期1年的定制化、体验式、孵化型、互助式培育,通过实地考察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省级及国家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进行深度体验学习,将学员按区域、产业和学历、需求等分类组织参训,五、申报时间个人申报于6月2日17点前将“头雁”项目培育人员个人申报表(附件)电子文档发送至179418141@qq.com,附件:“头雁”项目培育人员个人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