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余姚市农业农村局余姚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余姚市农业产业现代化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余农[2021]249号)和《关于公布第十一届“中绿杯”名优绿茶产品质量推选结果的通知》(中茶协字[2022]48号)确认,依据余农[2021]249号文件中规定“围绕品牌的重点市场推广,结合宁波茶文化节活动“中绿杯”评比,分别对特金奖、金奖、银奖分别给予1.2万元、1万元、0.5万元”的标准,对2022年度“中绿杯”中获奖的余姚市夏巷荣夫茶厂、余姚市屹立茶厂等7家企业,因疫情影响和期间产业政策调整,奖励资金未及时下拨,现予以补发,本次兑现资金总计为6.7万元(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14日——10月20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来信、来电向余姚市农业农村局反映,附件:关于拟下拨2022年度中绿杯奖励资金的公示(1).docx余姚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