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5年十大好物评选推介活动,成立2025年罗定市十大好物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罗定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市场信息股,三、评选范围在我市境内从事农产品生产经营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加工的农特产品,四、评选标准(一)申报主体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罗定市登记注册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三年内无产品质量安全或产地环境污染等违法违规记录,3.注册并使用国家或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二)申报产品条件1.申报的产品既可以是初级农产品,每个申报主体只能申报一个产品,3.其他有效证明产品质量、品牌影响力的相关资料,经营主体结合自身条件自主申报,填写《罗定市十大好物申报表》一式两份,对获评“罗定市2025年十大好物”称号的企业,附件:罗定市2025年十大好物申报表罗定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