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县(第四批)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英城街道办事处,现就开展我市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县(第四批)项目入库工作通知如下:一、支持对象,不支持中介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培训机构等主营业务与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关联不紧密的单位参与项目建设,实际投资额以支持期限内符合资金使用范围的发票显示金额为准,逾期未完成建设的不给予资金支持,由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内容、申报材料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入库审核,确保申报项目符合工作意图、支持方向和资金使用管理要求,评估实施现场是否与入库申报材料一致,(四)入库项目名单公示后,复印件须盖章标记与原件一致:(一)申报资料封面(申报单位、申报方向、联系人、联系电话)(附件1),(五)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八)申报项目情况,支持比例为不超过符合支持范围支出的30%,不超过项目申请支持金额,附件:1.项目申报材料封面.docx2.资金申请表.docx3.项目申报承诺书.doc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