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曲水县农牧区寄递物流体系建设运营服务项目二、项目运营管理范围本项目由企业作为运营主体,负责本县农牧区寄递物流体系建设、运营、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规范寄递物流节点县级层面:负责县级寄递物流分拨配送中心的建设、运营、维护与管理,村级层面:负责村级(原则上一村一站)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的建设、运营、维护与管理,(三)配套保障工作负责信息系统建设与数据采集(需符合《农牧区寄递物流设施设备表》配置标准),设备采购须符合《农牧区寄递物流设施设备表》中的标准及预算上限,四、补贴标准与资金分担本项目建设及运营费用由运营主体与自治区人民政府按比例承担(企业承担60%,具体补贴内容如下:(一)一次性建设补贴县级寄递物流分拨配送中心:一次性建设补贴最高不超过125万元/县,所需资金按企业60%、自治区政府40%比例承担,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一次性建设补贴最高不超过1万元/站,所需资金按企业60%、自治区政府40%比例承担,(二)运营服务补贴上下行寄递补贴下行件:补贴标准3元/件(企业承担1.8元,4.具备寄递物流、电商物流、共同配送等相关运营经验,5.综合评议:曲水县农牧区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根据企业资质、运营方案、服务能力、资金保障等进行综合评分,邮件主题请注明:“曲水县寄递物流运营主体征选资料—企业名称—联系人—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