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好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任务项目,根据榆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社县2025年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组织实施方案的通知》(榆政办发〔2025〕18号)精神,现对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公开遴选相关情况公布如下:一、实施范围2025年中央财政支持我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补助资金125万元,二、作业补助标准完成机收、秸秆还(离)田、机深翻3个环节托管服务,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接受服务的小农户补助标准为:机收环节补助标准30元/亩,秸秆还(离)田环节补助标准22元/亩,机深翻环节补助标准30元/亩,接受服务的规模经营主体补助标准低于小农户补助标准2元,三、作业服务标准1.机收获(玉米、高粱):苞叶剥净率85%以上,3.机深翻作业:深翻深度达到22—30㎝,四、作业时间2025年10月——2025年11月底,五、申报项目实施服务主体条件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服务主体应满足(农办财〔2017〕41号)文件规定的四个基本条件:一是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然后由榆社县兴榆大型农机有限公司组织对各服务主体进行从优遴选,选择3至4个服务主体作为榆社县2025年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的实施服务主体,报名地址:榆社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302办公室联系人:白雪飞、孟子洋联系电话:0354——6622076特此公告榆社县兴榆大型农机有限公司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