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阴农办发〔2025〕68号)和中共湘阴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湘阴县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阴委农组发〔2025〕6号)文件精神,经企业、合作社和大户等自愿申报、乡镇审核推荐,拟确定湖南沣沃农业服务有限公司、湘阴县卓伟秸秆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宋庆峰(大户)、湘阴多种粮种好粮专业合作社、湘阴县返砂湖种植专业合作社、安徽三头牛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焦潭湾秸秆综合利用中心、湘阴县鑫润生态种养专业合作社、湘阴县沃农肥业有限公司、湘阴县硕旺农机专业合作社、东塘镇供销合作社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品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湘阴县链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湘阴县滕寨农业有限公司、湘阴县杨林寨乡废弃菌包、秸秆回收处理中心等共计16家企业、合作社及大户为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设主体,特此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10月21日前与湘阴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能源服务中心)(0730-2223173)联系,湘阴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