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5〕197号)要求,南通市市区(含通州区)已启动2025年劳务派遣单位稳岗返还申报工作,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在2025年12月31日前提交相关材料,逾期视为放弃享受,具体要求见附件,材料提交:1.市本级: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政务中心主楼1316室,0513-59000179,2.通州区:通州区碧华路197号政务服务中心1032室,0513-86514261,附件:1.《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5〕197号)2.劳务派遣单位稳岗返还申报材料模板南通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2025年10月14日关于做好2025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5)197号.pdf劳务派遣单位稳岗返还申报材料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