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启动建立2025—2026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工作,现就我区项目征集事宜如下:一、征集条件(一)项目申报单位要求1.项目申报单位须为实际投资建设项目的单位(原则上应为项目主体所有者或与项目主体所有者签订自2025年开始5年以上运营合同的运营管理单位),2.公益性农集贸市场项目申报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他项目申报单位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项目申报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二)申报项目要求1.申报项目须于2025年1月1日以后有新增投资建设内容,2.申报项目此前未获得过各级财政资金支持,3.申报补助的项目符合《湖南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支持内容指导清单》(以下简称《清单》)明确的六个方向且不在《清单》明确的资金不支持方向之列,其他项目计划新增有效投资额须在50万元(含本数)以上,(三)新增有效投资额界定标准1.申报补助的项目新增有效投资内容符合《清单》明确的类目且不在《清单》明确的资金不支持内容之列,2.原则上新增有效投资内容发生的时间为2025年1月1日—2026年5月29日(以发票和银行转账支付凭证的时间为准,5.合同约定2026年5月29日之后支出,6.合同约定2025年1月1日之前,具体内容如下:(一)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主要为农(集)贸市场建设项目、位于乡镇的商贸中心和大中型超市建设项目,三、时间要求满足征集条件的项目单位在2025年10月13日17:00前报永定区商务局预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