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品牌培育项目)计划的通知》要求,现拨付2025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品牌培育项目)资金(详见附件),本资金从2025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相关单位收到资金后,应按照国家有关财务制度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完善的项目和财务档案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自觉接受财政、商务、审计等部门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等,专此通知,附件:2025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品牌培育项目)拨付表.xlsx广州市商务局2025年10月10日(联系人:朱军,联系方式:81096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