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6船舶所有人:2025年10月11日12时06分左右,昆山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在朝阳路桥下小虞河水域巡查时,查获一艘涉渔“三无”船舶,现场无人认领,根据《渔政执法工作规范(暂行)》(农渔发〔2020〕27号)第四十条、第六十条和《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第五十九条之规定,现要求当事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昆山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二中队(昆山市巴城镇湖滨南路绰墩山党委村北50米)接受调查,并提供下列证据:个人身份证、涉案船(艇)合法有效证件,逾期未接受调查并提供合法证书,视为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等相关权利,根据财政部《罚没财物管理办法》(财税〔2020〕54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六条之规定,昆山市农业农村局将依法对上述船舶进行处理,附件:昆山市农业农村局查获涉渔“三无”船舶照片昆山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10月13日附件:昆山市农业农村局查获涉渔“三无”船舶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