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的通知》(苏人社发〔2025〕22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5〕197号),经邗江区人社局、发改委、税务局等部门审核,以下单位符合免申即享稳岗返还发放要求,拟认定为邗江区2025年企业稳岗返还第一批公示对象,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限:2025年10月13日—10月17日,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企业持有异议的,请以真实身份书面形式向邗江区人社局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提出,联系电话:80329396,附件:扬州市邗江区2025年企业稳岗返还公示汇总表(第一批).xlsx扬州市邗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10月13日【打印此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