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万合创聚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你单位违反交通行政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或通过其它方式均无法送达《催告书》,依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催告书》,自公告之日起,本机关于2025年05月06日依法向你单位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粤佛交罚〔2025〕01528号),你单位逾期未履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和第五十四条的规定,2.履行期限: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二、逾期仍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三、你单位可在接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本机关进行陈述或申辩,逾期不陈述或者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佛山市交通运输局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