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贷款对象(1)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人员、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及农民(以下简称重点扶持对象)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并符合申请条件的,(2)其他人员自主创业资金不足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除符合申请条件外,02贷款条件(1)提交贷款申请时年龄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4)在提交贷款申请时,03贷款额度符合条件的借款人额度最高30万元,贷款额度最高50万元(下简称个人贷款),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的“捆绑性”个人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过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下简称“捆绑性”贷款),04贷款期限每次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05贷款贴息创业担保贷款利率上限不超过LPR+50BP,按贷款实际利率的50%给予财政贴息,06应提交材料《湛江市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审核表》及备注材料(所需材料均一式三份),按企业法定登记证书(如营业执照)向注册地(或市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者经办银行申请个人贷款并提供材料,(3)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