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开展2025年度普陀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主体2025年1月1日-2025年10月15日新引进普陀区的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二)外省迁入的高新技术企业需获得上海市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已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整体搬迁申请程序1.外省市已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整体搬迁入沪申请异地迁入的高新技术企业在获得本市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后,提交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及本市工商等登记管理机关核发的完成迁入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2.本市已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区间迁移申请企业在“一网通办”的高企认定申报系统中提出区间迁移申请,点击“高新技术企业本市迁移申请”四、申报材料符合奖励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以下纸质材料,1.普陀区支持科技创新项目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附件1普陀区支持科技创新项目资金申请表一式两份,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公章)五、受理方式及程序各申报单位应于2025年10月10日-10月15日,将纸质材料按要求递送至所在地区投促分中心统一受理,并在递送材料前联系所在地区投促分中心预申报,2025年度普陀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第二批)申请汇总表Excel版(见附件2)请于10月15日前发送至zhangjing2@shpt.gov.cn,各投促分中心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7日,六、业务咨询联系人:刘老师、陶老师、张老师电话:52564588-7934、8629、7150附件:1.普陀区支持科技创新项目资金申请表2.2025年度普陀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第二批)申请汇总表Excel版上海市普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2025年10月10日相关附件附件1:普陀区支持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请表.docx附件2:2025年度普陀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第二批)申请名单汇总表Excel版.xlsx分享: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