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援企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全力稳就业促发展的通知》(皖人社秘〔2025〕138号)、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5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告》规定,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非严重违法失信受联合惩戒单位,2024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及以下的参保单位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20%)的,可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以及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但未被纳入“免申即享”范围的用人单位,可通过安徽省人社统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网址:http://61.190.31.166:10001/ggfwwt/home/index),申报期限截至2025年12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劳务派遣单位应主动向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稳岗返还资金申请,并按规定及时使用和分配资金,现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免审即享”初筛达标的1578家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5年9月25日至2025年9月30日),联系电话:0551-87322183,0551-87337148,稳岗返还“免申即享”初筛达标单位名单(第一批).xlsx庐江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