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现组织开展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存量项目申报工作,以2025年6月1日为节点划分存量项目和增量项目,2.项目接入电网电压等级10千伏及以上,3.项目已于2025年6月1日前投产,4.项目若未在2025年6月1日前以备案登记时的全部容量投产,项目单位可将重新登记备案,该项目可作为存量项目开展申报工作,项目单位还需额外提供没有办理上述文件的原因说明材料,(五)中山市申报纳入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存量项目(接入10千伏及以上电网电压等级)清单表(以下简称:项目清单表),项目单位应在10月13日(星期一)前将文件材料(加盖公章)及项目清单表(可编辑电子版)提交至项目所在镇街进行审核,项目清单表电子版通过粤政易发送至联系人,严格开展存量项目申报工作,不得纳入存量项目清单,项目纳入存量项目范围后,指导项目单位在2025年底前完善项目核准(备案)、电力业务许可证、质量监督报告及并网等相关手续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