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5年度前海合作区支持科技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受理工作,一、申报主体申请本措施支持的科技服务业机构,三、申报条款范围为确保前海合作区科技创新产业扶持政策全面惠及符合条件的机构,五、申报条件(一)实际经营要求:实际经营地在前海合作区(范围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确定的区域)的企业,指机构有满足生产经营需要的从业人员在前海合作区实际工作,在前海合作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的从业人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从业人数不满3人的,(二)分项材料清单申报主体还应根据所申报条款提供以下分项材料:申报条款分项申报材料材料说明(均需盖章)第一条第(一)款2024年12月31日前入选“深圳市引进重点研发机构”或“深圳市引进重点创新型企业”且2024年在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盖章扫描件第一条第(二)款第2项申请50万元补贴分项申报材料包含:1.专利代理机构资质证明(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设立文件),申请100万元/年补贴分项申报材料包含:1.专利代理机构资质证明(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设立文件),盖章扫描件2.2024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可在税务申报系统下载,盖章扫描件2.2024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可在税务申报系统下载,盖章扫描件(三)材料提交要求1.机构申报的所有材料,(二)受理审核前海管理局根据《若干措施》及本申报指南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前海管理局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如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附件:1.《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关于支持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深前海规〔2025〕6号)2.2025年度前海科技服务业扶持专项资金申请表3.2025年度前海科技服务业扶持专项资金申报承诺书4.技术转移合同清单(示例)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2025年10月10日附件:1.1.《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关于支持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深前海规〔2025〕6号).docx2.2.2025年度前海科技服务业扶持专项资金申请表.docx3.3.2025年度前海科技服务业扶持专项资金申报承诺书.docx4.4.技术转移合同清单(示例).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