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为支持做好农业生产防灾救灾相关工作,科学、合理分配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防灾救灾第八批),支持受灾地区恢复农业生产,现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以来农业自然灾害情况统计上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上报内容请各乡镇全面梳理2025年以来本辖区内发生的农业自然灾害情况,农业设施(如大棚、养殖场、农田水利设施等)损毁情况,已采取的防灾减灾措施及恢复生产需求,二、上报要求各乡镇填报的数据要真实准确,于2025年10月20日前将《2025年德化县农业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及相关影像、图片等证明材料,本次上报情况将作为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2.要严格按照《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3号)和《农业防灾减灾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闽财规〔2023〕26号)等相关要求,做好上报工作和后期资金管理,联系电话:18259876973附件:2025年德化县农业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表德化县农业农村局德化县财政局2025年9月30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2025年德化县农业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表填报单位(盖章):乡镇人民政府填报日期:年月日序号灾害类型发生时间受灾区域(村/社区)受灾对象受灾规模(亩/头/只/平方米等)受灾程度经济损失(万元)申请补助资金(万元)申请补助资金的用途备注1234合计乡镇主要负责人:乡镇分管审核:乡镇经办人员:填报说明:1.“灾害类型”请填写:如洪涝、干旱、风雹、冻害、病虫害等,2.“受灾对象”请明确:如水稻、蔬菜、果树、生猪、禽类、温室大棚、灌溉设施等,4.“经济损失”为初步估算的直接损失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