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尾市人民政府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共建广东省农业科学院汕尾分院框架协议》的精神和要求,汕尾市人民政府设立省农科院汕尾分院科技合作专项资金,并依据《广东省农业科学院汕尾分院科技合作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由广东省农业科学院(以下简称省农科院)组织各下属单位申报,带动汕尾市农业企业参与合作,计算汕尾市农业科技贡献率,2.考核指标:(1)提供汕尾市农业科技贡献率测算评价体系、测算过程与结果分析报告1份,(2)提供汕尾市农业科技进步提升的决策咨询报告1份,3.项目经费:10万元4.实施年限:2025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二、申报条件1.省农科院下属各单位均可申报,2.合作单位中包含企业的申报项目,自筹经费额度不低于该项目中企业获得的市财政资助经费额度,申报单位和合作单位中都不包含企业的申报项目,三、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项目实施方案,相关单位合作共同申报项目的,五、主管部门及联系方式广东省农业科学院汕尾分院联系人:蔡时可联系电话:13609704306邮箱:188347362@qq.com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科技合作部联系人:晏育伟联系电话:020-38213849邮箱:yanyuwei@gdaas.cn附件:1.附件:广东省农业科学院汕尾分院科技合作专项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