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语音播报0:00/0:00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第一批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4〕16号)《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农业农村相关资金(第一批)预算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4〕647号)精神,为推进我县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带动产业提档升级,经新型经营主体申报、乡镇审核、农业农村局遴选,现将中药材标准化示范基地实施主体向社会各界予以公布,接受监督,公示时间:2025年6月18日至6月24日公示期间:如有问题可举证举报,为了便于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举报反映的情况经核查属实,将取消拟定项目资格,举报电话:0953-8022837附件:同心县2025年中药材产业标准化基地实施主体遴选结果同心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