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功能区)工信部门,现就开展市级绿色工厂动态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请需动态管理的市级绿色工厂(名单附后)于2025年10月24日前登录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并如实填报提交《绿色工厂动态管理表》及相关材料,如企业发生名称变更的,应在动态管理填报信息中提交变更说明,因投资、并购、管理或其他原因造成实际生产经营范围、生产地址或组织边界与列入绿色工厂名单时相比发生重大变更的,应提交再评价报告(参照工信部绿色工厂评价报告模板),二、请各区县(功能区)工信部门及时通知并督促相关企业按时完成动态管理信息填报工作,请于2025年10月31日前对企业报送材料进行审查,并在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提交审查意见,对存在《办法》第十九条情形之一的企业,区县(功能区)工信部门应提出明确的处理意见,结合企业报送材料、区县审查意见,电话:51705809邮箱:sgxjlsfztjc@jn.shandong.cn附件:1.需动态管理的市级绿色工厂名单.pdf2.绿色制造名单动态管理线上填报手册.pdf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