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地震局2025年6月17日云南省重大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技术审查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重大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报告审查(以下简称技术审查)工作,第二条本细则所称技术审查是指对重大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以下简称安评报告)进行的技术论证评审,第六条全省重大工程安评报告的技术审查申请、工作要求、审查费用及监督管理适用本细则,其他建设工程安评报告的技术审查申请、工作要求、监督管理适用本细则,向云南省地震局提出安评报告技术审查申请,第九条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按要求提交以下申请材料:(一)安评报告技术审查申请表(附件3),由云南省地震局组织安评报告技术审查,第十四条云南省地震局针对每一份安评报告组建一个技术审查专家组,并将安评报告相关材料提前交技术审查专家审阅,3.安评报告、书面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交技术审查专家审阅,专家组组长与专家对修改后的安评报告进行复审认定后通过,审查专家对安评报告给出通过或不通过的审查意见并签字确认,第二十二条云南省地震局业务管理部门应当妥善保管安评报告技术审查相关资料,第五章监督管理第二十七条云南省地震局将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安评报告技术审查的自查工作,《云南省重大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技术审查管理细则》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