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认定与管理办法》(安科〔2023〕12号),现将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的申报及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一)申报主体申报主体须是安阳市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企事业单位,(二)申报条件1.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在相关产品技术领域自主获得的知识产权成果(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新药临床批件、新药证书、动植物新品种、新兽药等类别,(2)研发人员相对固定且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主要依托单位自有科研仪器设备总值(原值)不得低于100万元,(4)依托单位为企业的上年度销售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位于县(市)的企业不少于500万元,应满足:近三年内在同一技术领域内转化的技术成果不少于3项、完成的对外产学研合作项目不低于3项,2)、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提供、上年度)、技术成果证明文件(含科技奖励证书、查新报告、检测报告、专利证书、论文专著或其他技术权益证明等)、成果转化有关证明资料、完成的产学研合作相关证明材料、仪器设备清单及发票(1万元以上)、场地有关证明材料、研发团队和技术带头人证书及聘用合同等相关佐证材料,依托单位通过“安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111.6.36.142:8082/)”在线申报并上传相关附件,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单位线上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线下对申报单位情况进行现场确认,二、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绩效评价工作(一)评价内容2022年(含)以前认定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市级重点实验室,(二)评价过程1.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通过“安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111.6.36.142:8082/)”进行申报,(四)注意事项1.主管部门指导所属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准备所需材料,摘牌后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在2年内不得再次申报科技创新平台和科技计划项目,四、事项咨询(一)业务工作咨询市科技局平台科杨雪0372-3665576(二)网络系统技术咨询安阳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雷文利0372-3665591附件下载:附件1:安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docx附件2:安阳市重点实验室可行性研究报告.doc附件3:安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估指标体系.doc附件4:安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考评总结报告书.doc附件5:安阳市重点实验室绩效评估指标体系.doc附件6:安阳市重点实验室绩效考评总结报告书.doc附件7:参与本次绩效评价的重点实验室与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单.xls附件8:未填报、拟变更、拟撤销市级创新平台报告.wps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