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嘉定区关于支持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嘉经规〔2025〕3号),现组织开展2025年嘉定区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1、申报单位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在嘉定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的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相关企业或机构,2、申报的项目内容须符合《嘉定区关于支持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要求,(详见附件)二、申报方式本次申报采取线下申报方式,申报单位提供纸质申报材料(胶装一式一份),并于2025年10月31日前报送至所在街镇,各街镇进行汇总初审,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出具推荐函,并于2025年11月7月前,将申报材料同推荐函一并报送至嘉定区经委,联系人:周立志杨承诺69989922附件:《嘉定区关于支持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上海市嘉定区经济委员会2025年9月25日关于印发《嘉定区关于支持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