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事业单位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及其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市科技局开展《柳州市促进事业单位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若干规定》(柳政规〔2019〕17号)修订工作,为了广泛征求并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书面反馈意见,并附意见单位或者意见人联系方式: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反馈表发送至:lzcgk@163.com,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反馈表邮寄至:柳州市桂柳大道启元广场A座21楼柳州市科学技术局成果转化与交流合作科,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柳州市促进事业单位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联系电话: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交流合作科,附件:1.柳州市促进事业单位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2.关于《柳州市促进事业单位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的修订说明柳州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9月30日相关附件:附件1:柳州市促进事业单位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doc附件2:关于《柳州市促进事业单位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的修订说明.doc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