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2.加大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金融纾困力度,(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人行、东营银保监分局)3.落实汇率避险担保试点政策,(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人行、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东营银保监分局)4.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6.实施社保费缓缴政策,(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13.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拨付使用进度,(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14.鼓励银行机构开展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建管理局)20.支持企业上市,(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局)22.加强水务基础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23.加快可再生能源项目并网配套工程建设,(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24.安排项目谋划前期工作费,市财政单列300万元重点项目谋划实施前期工作费,(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公安局)27.发放家电消费券,(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36.推出“东青惠企贷”扶持青年创新创业贷款项目,(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39.出台支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40.支持建筑业企业加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