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农业农村局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绍兴市财政局2025年9月23日关于促进油菜生产发展的若干意见为抓好油菜生产保供,按实际油菜种植面积给予每亩不低于300元的直接补贴(工作基础较好的区、县〔市〕可结合实际适当调低标准),参照规模油菜种植补贴标准,由各区、县(市)设立村集体油菜生产发展奖励资金,鼓励各区、县(市)对整治恢复粮油种植给予补贴,市级财政给予每个种植经营主体2万元奖励,鼓励各区、县(市)对集中连片种植且亩产达到一定标准的高产创建示范主体进行奖补,市级财政给予每个种植经营主体10万元奖励,市级财政给予每个种植经营主体3万元奖励,鼓励各区、县(市)对菜籽油加工项目给予补助,鼓励各区、县(市)对油菜景观带打造给予补助(需留籽),鼓励各区、县(市)增加菜籽油储备,其余区、县(市)至少各落实2个,各区、县(市)要坚决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创新落实促进油菜生产发展的各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