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根据《广元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广经信发〔2018〕43号)和《广元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22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地要积极组织符合条件且自愿申请认定的企业,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填报要求参考《申报指南》),企业申报时间截止6月30日,逾期将不予受理,二、各地要认真做好相关资料审核推荐工作,指导、督促企业完成申报工作,确保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三、各地要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并出具推荐意见,于7月8日前正式行文报送我局,并附企业《广元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资料》(纸质件一式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