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定《喜德县2025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一、拟征收土地范围、现状及面积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红莫镇司金村第二村民小组、红莫镇司金村第三村民小组,具体征地范围、面积详见《喜德县2025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分类面积汇总表》(附件1),二、征收土地目的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喜德县2025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3〕222号)、《喜德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喜府函〔2023〕111号)规定的区片综合地价执行,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生产、生活安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未统一安置的,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时间为节点确定需纳入养老保障等社会保障体系的安置对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或其他相关权利人对本方案有不同意见或要求听证的,超过二分之一的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三)本次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于2025年10月19日前,(四)本公告公告期满后由红莫镇人民政府代表我府与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特此公告附件:《喜德县2025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分类面积汇总表》喜德县人民政府2025年9月19日附件喜德县2025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分类面积汇总表单位:亩序号乡镇(街道)村(社区)组(社)合计面积农用地面积建设用地面积未利用地面积其他1红莫镇司金村二组3.7593.082500.67652红莫镇司金村三组27.24626.34600.9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