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行业协会: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5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5〕234号,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发展改革局(委)按要求对辖区内申报企业材料开展初核,附件:关于开展2025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发展改革委2025年9月26日(联系人及电话: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陈梓荣,020-82110975)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为做好2025年度享受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二、申请列入清单的企业应于2025年9月25日至9月30日、10月9日至10月14日在信息填报系统(https://ic-tax.ccidthinktank.com/)中提交申请,须重新提交《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提交材料明细表》(附件2)中的相关材料,于10月31日前将初核通过名单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进行联审并确认最终清单,于2025年11月30日停止享受政策,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确定发生变更情形后是否继续符合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条件,并联合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进行复核,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复核后对确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附件:1.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2.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提交材料明细表3.企业重大变化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