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经(科)促局: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商务建函〔2024〕269号)和《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建函〔2025〕52号),现就做好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项目(第二批)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二、支持方向专项资金支持方向主要包括支持内贸骨干企业做大做强,企业申报项目已获取商务领域中央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三、支持范围、标准及申报材料要求支持内贸骨干企业做大做强,本年度第一批已奖励的4个项目不重复支持,纳税情况等)、企业2023年、2024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情况和相关促销措施,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登录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https://fsfczj.foshan.gov.cn)按照申报时间等专题要求整理材料上传平台进行在线申报,通过区级初审的企业登陆佛山扶持通平台打印纸质申报资料,各区经(科)促局需认真对照文件要求对申报单位的材料进行初审,并于企业申报截止时间后3个工作日内将辖区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和初审报告上报市商务局,市商务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申报单位的材料进行评审,(二)专项资金使用单位在申报专项资金的过程中,三年内停止其申报上述所有专项资金的资格,附件:1.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2.企业营业收入情况表3.增值税发票清单佛山市商务局2025年9月15日(联系人及电话:谭丽思83286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