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组织开展2025年“龙华工匠”认定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政策依据(一)政策原文:深圳市龙华区人力资源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龙华工匠引进培育管理办法》的通知(详见https://www.szlhq.gov.cn/bmxxgk/rlzyj/zcfg_166996/zcwj_166997/content/post_12286419.html),(二)申报指南:深圳市龙华区人力资源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龙华工匠引进培育管理办法申报指南》的通知(详见https://www.szlhq.gov.cn/bmxxgk/rlzyj/qt_167007/tzgg_167009/content/post_12321046.html),二、认定名额本次认定“龙华工匠”不超过10人,其中A类工匠不超过1人,B类工匠不超过2人,C类工匠不超过7人,三、奖励标准已认定的A、B、C类工匠,与用人单位签订连续3年以上全职有效劳动(聘用)合同,(二)注意事项1.龙华工匠认定参考条件中,“近5年”指2020年1月1日至本通知所发布的申报截止时,“近3年”指2022年1月1日至本通知所发布的申报截止时,2.今年已组织申报过优秀技能人才(C类)技能岗位突出代表类的用人单位,本次不得组织申报C类工匠举荐类,深圳市龙华区人力资源局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