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2027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5〕28号)《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2027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创建工作的通知》(粤市监知促〔2025〕363号,组织开展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工作,(三)曾获得中国专利奖、广东省专利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广东省技术发明奖的,二、工作程序(一)企业申报申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需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新的申报系统采用线上方式提交申报材料(网址:https://sfqy.patentnavi.org.cn/),企业根据《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系统企业用户使用手册》(见附件4)完成注册、填报及佐证材料上传,(二)推荐上报根据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评价指标(见附件3),市市场监管局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每3年启动一届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创建工作,三、申报材料(一)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申报书(系统填报完成后下载),包括但不限于近三年专利转让许可次数,(七)其他符合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评价指标的佐证材料,四、有关要求(一)申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新的申报系统提交申报材料后,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2027年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pdf附件1: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2027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创建工作的通知.pdf附件2: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申报书.docx附件3: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评价指标.docx附件4: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系统企业用户使用手册.docx附件5:企业承诺书.docx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9月29日(联系人:知识产权促进科林莉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