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根据《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贸易项目)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以及《中山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4年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贸易项目)鼓励企业提质升级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下称申报通知),该项资金申请采用免申即享方式,根据海关提供的首次获得海关部门颁发的《AEO认证企业证书》的企业名单及通过复核的企业名单,给予符合条件的企业资金扶持,共有13家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报该资金,经企业申请、科室复核、实地核查、资金委员会审查等环节,现将分配计划予以公示,请于公示期内向市商务局反映,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联系及监督方式:1.商务局贸促科联系电话:0760-89892857,地址:中山市中山二路57号B座二楼,地址:中山市中山二路57号B座七楼,附件:2024年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贸易项目)鼓励企业提质升级项目分配计划中山市商务局2025年9月23日附件下载:附件-鼓励企业提质升级项目“免申即享”拟分配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