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博斯腾湖自然水域的生态平衡,依据《2025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渔业资源保护)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决定组织实施博湖县2025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渔业资源保护)项目工作,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一、放流时间安排本次渔业资源保护活动定于2025年10月10日启动,将依据水域生态环境动态监测数据和苗种储备情况,二、放流水域划定在对博斯腾湖水域生态承载能力、苗种适宜生存环境及作业可行性进行全面、科学评估后,本次放流作业区域确定为博斯腾湖西岸芦花港水域及西南小湖区的部分水域,三、放流物种技术参数本次渔业资源保护活动对经济物种进行了严格筛选,具体放流的品种、规格及数量详见下表:注:所有放流苗种均由县农业农村局依据《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技术规范》(SC/T9401-2021)标准进行现场抽样检测,四、苗种供应与活动监督(一)苗种供应单位博湖县博龙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和新疆博斯腾湖生态渔业有限公司承担本次放流苗种的供应工作,(二)社会监督机制为确保增殖放流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并对苗种质量检验、放流操作等环节进行监督,在2025年10月10日至11月20日期间,严格禁止在博斯腾湖放流水域开展捕捞、垂钓等可能影响苗种存活的作业活动,六、违法行为举报途径诚邀社会各界对违反本公告规定之行为予以监督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