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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莞企转贷专项扶持资金政策解读

东莞市金融工作局 | 2022-05-31
申报指引《关于东莞市莞企转贷专项扶持资金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东金〔2022〕28号)惠及对象适用于在东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面临短期资金周转困难的法人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包括各经济联合社及类似的机构),资金适用范围企业申请专项资金用于转贷的贷款,仅限于由注册地在东莞市辖内的法人银行机构和注册地在市外的法人银行机构在我市辖内所设分支机构发放的贷款,运作银行机构需与市金融工作局和东莞信托有限公司签订《莞企转贷专项扶持资金三方协议》的银行机构,专项资金限额单家企业单笔申请资金原则上最多不超过2亿元、最少不低于200万元,原则上使用期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不足5天按合同约定方式计息)利息费用计算公式:申请使用专项资金金额×银行转贷贷款年利率÷360×合同约定天数(不足5天按合同约定方式计算)政策有效期2024年12月31日操作流程企业申请专项资金用于转贷的,企业填写《莞企转贷专项扶持资金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以及准备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转贷续贷资料和东莞信托有限公司要求企业按资料清单准备的材料向贷款银行提出用款申请,(二)贷款银行对企业的《申请表》和相关资料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如同意则在《申请表》上出具审核意见(须贷款银行在莞最高级别机构签章),同时由转贷银行在莞最高级别机构出具《莞企转贷专项扶持资金业务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转贷银行将《申请表》、《承诺函》(纸质盖章材料和电子档材料)和企业按资料清单准备的转贷材料提交至东莞信托有限公司,(三)东莞信托有限公司在收到转贷银行的《申请表》、《承诺函》及企业按资料清单准备的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核查企业的工商登记信息,东莞信托有限公司业务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26261617政策原文:关于东莞市莞企转贷专项扶持资金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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