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港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自治区林业改革发展专项等补助市县资金的通知》(贵财农〔2025〕4号)及《贵港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贵财农〔202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预落实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拟拨付的2025年自治区财政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予以公示(详见附表1、2),公示期自2025年9月24日至9月30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港南区林业局反映,联系电话:0775-4332020,贵港市港南区林业局2025年9月24日附件12025年自治区财政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表制表单位:贵港市港南区林业局序号权属项目名称纳入自治区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亩)补助标准(元/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万元)管护单位备注1国有森林生态效益补偿5954.031059537.28港南区亚计山林场2集体森林生态效益补偿3.111649.76陈樟村委会7队3集体森林生态效益补偿486.0167776.0大村村委会1队4集体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94.39163110.24大村村委会2队5集体森林生态效益补偿265.1164241.6大村村委会3队6集体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7.1916275.04官联村委会20队7集体森林生态效益补偿0.631610.08龙塘村委会16队合计森林生态效益补偿6920.4575000附件22025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分配表单位名称合计国有林保护修复补助(国有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国有林保护修复补助(国有国家级公益林补助)备注港南区2.20.311.9管护单位:港南区亚计山林场2025年9月24日文件下载:港南区2025年自治区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拨付公示.docx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