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居民住房建设一直是老百姓十分关心的问题,我县对县城规划区建房控制管理力度逐步加大,县城居民建房需求也在不断增加,结合我县实际,我局牵头起草了《青川县城规划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建房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告,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自2022年5月30日起,至6月29日止,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须加盖公章,须署名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为保证异议处理的客观、公正,匿名异议将不予受理,公示受理单位:青川县自然资源局联系地址:青川县自然资源局规划中心(418)邮编:628100联系人:颜康联系电话:0839-7202161(座机)181-8103-9661(手机)邮箱:693831827@qq.com附件:1.青川县城规划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建房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青川县城规划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建房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反馈表青川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5月30日附件: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