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支持深圳-汕头产业合作园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汕工信〔2024〕85号)、《支持深圳-汕头产业合作园区高质量发展(支持企业扩大投资)申报指引》(汕工信函〔2024〕497号)等文件要求,我局于7月21日印发《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支持深圳-汕头产业合作园区高质量发展(支持企业扩大投资)项目的通知》(汕工信函〔2025〕270号),组织开展2024年支持深圳-汕头产业合作园区高质量发展(支持企业扩大投资)项目申报相关工作,经项目属地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推荐上报、项目初审以及实地核查等程序,现对2024年支持深圳-汕头产业合作园区高质量发展(支持企业扩大投资)拟支持项目进行公示,具体项目详见附件,公示项目不等同于最终财政资金给予支持的项目,对拟支持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须提供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公示时间:2025年9月24日至9月30日,附件:2024年支持深圳-汕头产业合作园区高质量发展(支持企业扩大投资)拟支持项目表.xlsx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