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含广州空港经济区)住建局、市散装水泥与建筑节能管理中心、市智能建造与工业化建筑协会、各有关单位:为推动我市智能建造与工业化建筑产业发展,协同推进装配式建筑、模块化建筑和装配式装修一体化建设管理,对按要求须实施装配式建筑、模块化建筑、装配式装修和智能家居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是指为推动装配式建筑、模块化建筑、装配式装修和智能家居的实施,由市、区两级住房建设管理部门组织行业专家依照国家或省、市现行的评价标准或指引,对装配式建筑、模块化建筑、装配式装修和智能家居等项目的设计资料进行评审后出具评价意见的工作,市散装水泥与建筑节能管理中心(下简称市散水节能中心)和各试点区负责项目预评价的组织实施,市智能建造与工业化建筑协会配合做好入库专家管理,率先试点在黄埔区、南沙区、增城区开展装配式建筑项目(不包括申请装配式建筑容积率激励的项目)预评价工作,试点区的区管项目建设单位应向属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开展装配式建筑预评价工作,需申请装配式建筑容积率激励的项目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装配式建筑和模块化建筑项目容积率激励认定和复核申报工作指南的通知》要求办理,预评价工作统一通过广州市装配式建筑管理系统进行,市散水节能中心、各试点区在办理预评价工作时应遵循高效便民原则,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每年定期抽查预评价工作情况,市散水节能中心、试点区应于每年12月底前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报送该年度预评价工作组织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