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组织申报2025年度科技创新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类别本次项目申报类别为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项目、科技创新培育项目、指导性计划项目,2.科技创新培育项目:主要围绕农业特色产业、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及其他事业单位开展科技创新和科技推广,项目负责人只允许牵头申报1项市级科技创新项目(项目负责人有未结题的市级课题不得申报),4.企业牵头申报重点科技项目的,5.企业牵头申报重点科技项目的,6.企业牵头申报重点科技项目的,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研发经费、预期成果等主要指标原则上不得调整,3.各县(市、区)及湘潭高新区、湘潭经开区、湘潭综保区所属企事业单位将项目材料提交相应的推荐单位(各县市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初审,驻潭高校(含高职院校)、市属医院的项目材料由本单位科技部门初审后由单位科技部门统一报送项目材料(不接受项目负责人单独报送项目资料),申报材料包括《湘潭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及相关附件(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申报重点科技项目的承担单位无需提交申报材料,申报科技一般项目、指导性计划项目的承担单位提交申报材料一式2份,企业有未结题的市级科技创新项目不得申报,事业单位项目负责人有未结题的市级科技创新项目不得申报,项目材料受理时间:2025年10月22日至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