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进一步加大稳就业政策支持力度通知如下:一、扩大开展稳岗扩岗服务和贷款业务范围,对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提高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政策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底,相关企业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可按规定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阶段性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政策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底,政策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底,广泛吸纳相关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未就业退役军人和脱贫人口、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等重点群体就业,针对相关失业人员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技能培训、转岗转业培训和创业培训等各类培训服务,对重点相关企业配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专员服务,十四、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专业化就业服务,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相关就业困难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对成功介绍与用人单位(不含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就业困难群体提供具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落实就业扶持政策、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要统筹用好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等支持落实稳就业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