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拟订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收范围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汤沟镇支沟村范围内,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1.拟征收汤沟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2014公顷(3.0210亩),建设用地0公顷(0亩),2.拟征收汤沟镇支沟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3.5378公顷(53.0670亩),3.拟征收汤沟镇支沟村二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048公顷(0.0720亩),建设用地0公顷(0亩),4.拟征收汤沟镇支沟村七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200公顷(0.3000亩),建设用地0公顷(0亩),5.拟征收汤沟镇支沟村八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3590公顷(20.3850亩),6.拟征收汤沟镇支沟村九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6783公顷(10.1745亩),7.拟征收汤沟镇支沟村十一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1625公顷(2.4375亩),3.如过半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虽未过半数但有部分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4.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即2025年9月16日至2025年10月16日,附图: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灌南县人民政府2025年9月16日。